一.施工
1、混练:浇注料需采用转速每分钟不低于26转的强制式搅拌机搅拌,干混2-3分钟,然后加入5%-7%洁净水,在保证和易性的施工性能下,用水量越少越好,加水后搅拌不低于5分钟至均匀即可,搅拌好的料应在半小时内用完,如有初凝干硬后的料,不得再使用,应予以报废。
2、浇注与振动成型:应边布料边振动,连续作业,一次浇注到所需要的厚度,中间不得停顿,以免造成分层现象,使用振动棒振动时,应缓慢插入料层,连续移动和缓慢拔出,以防留下孔洞和漏振,振动棒不得碰撞模板,一般连续振动两遍以上,至表面返浆.排气较少.并不沉降为止。
二、养护与烘烤要求
1、养护:浇注料施工24小时硬化后即可脱模,进行自然养护,养护过程中严禁浇水,不得让浇注体受到振东和冲击,养护温度以15-30°C为宜,低于15度应采用加温措施,总养护时间不少于3天。
2、烘烤:烘烤是提高炉窑及热工设备寿命的关键环节,其作用主要是排除炉体中的游离水,化学结合水和获得高温使用性能,烘烤不当,水分排除不畅,烘烤受热不均匀将使炉体产生裂纹,降低强度,严重时甚至引起炉体的大片剥落或爆炸,必须按烘烤制度进行烘烤。
三、烘炉注意事项:
1、第一次烘炉应连续进行,不得时断时续,一定要遵守逐步升温,适当保温,内外干透的原则,防止开裂和局部爆裂。
2、严禁使用木材烘烤!木材烘烤因无法准确控制温度,极易导致炉体开裂.爆炸等事故。
3、如出现炉温远高于规定温度时,必须立即保温,但不允许采取降温措施。如烘烤过程中有大量水蒸气冒出,应当停止升温进行保温,直至水蒸气减少或停止冒出为止。
4、因故被迫停止烘炉时,应当采取措施保证炉温降幅最小。
5、烘炉结束即可投入生产。